
你信這話嗎?
我的讀書小組的書單排了英國著名小說家狄更斯寫的這一本書,我有點不想讀,可能對大部頭經典文學作品產生莫名其妙的牴觸感。尤其這本感覺好沉重。
讀完最後一章,我卻眼眶含淚,久久無法走出書中劇情。真的鼓勵那些像我一樣容易止步在經典文學封面的朋友,試試自己的閱讀潛力。當然也希望讀者把我這篇心得繼續讀下去。
書中的時代背景是在法國大革命風起雲湧,銳不可擋的時候(公元1789年 )。故事講述幾個主要人物的愛恨情仇與悲歡離合。其中,故事最高潮的情節就是一位叫卡頓的英國律師(Sydney Carton),為了一位他深愛的法國女子露西(Lucie Manette)的幸福,願意為她的法國貴族丈夫代納(Charles Darney)受死上斷頭台,並且義無反顧。
在他做下這個決定之後,內心就想起了這段出現在聖經(約翰福音11:25)中耶穌說的話: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必永遠不死。」
他走在巴黎肅殺沾滿鮮血的街道,無邊暗夜散發著死亡濃厚的氣息,他反覆默唸這段經文(這段經文也刻在他過世的父親墓碑上)。事實上,耶穌的這段話是對拉撒路的姊姊馬大說的,聖經描述拉撒路死了四天,耶穌才來探望這家人。大家都哀嘆耶穌來晚了,拉撒路的姐姐忍不住失望地說,若耶穌早點來,她兄弟必不死。耶穌看著這家人和周圍弔唁的人群,說了上面這段讓人一時無法了解卻是上帝永恆之愛的真理。而在聖經中,這個故事的結局是,拉撒路復活了。
書中沒有明確說到卡頓是否是虔誠的基督徒,但我相信在他默念耶穌的話那一刻,他深刻明白,死亡並不是人生的終局。肉體的死亡沒有人可以逃過,或早或晚的事。基督徒相信肉體死亡之後,人的結局才開始展開。
有人會說,人死了,但我們紀念他,他的精神活在我們心中。就像卡頓一直活在露絲他們一家心裡,他捨身救人的故事也永遠被他們子孫傳述,這就是精神不死,如同復活。
對基督徒來說,復活是屬靈新生命的開始,更是未來肉體死亡之後,進入上帝國度的應許。雖然耶穌何時再來,沒有人知道。復活的形式也沒有人知道,但重要的是,我們若願意相信耶穌為我們死,且死在十字架上,也為我們復活,因為要讓我們得到永生的盼望,我們的生命才會和耶穌的復活連結,得到新的屬靈生命。這就是耶穌說的,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狄更斯在雙城記中給了卡頓這段經文,給了他面對生命終點的勇氣和平安,那不是世界能給的平安,而是耶穌親口賜給那相信他的人。親愛的讀者,願耶穌的話進到你心裡,成為你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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