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情白骨精

炎炎夏日,邀朋友們來家裡避暑,小松午餐給我們做了油潑麵,吃了淚光閃閃,這是我小時候吃的麵的味道啊! 現在才知道叫「油潑麵」。小松給了技術總結: 關鍵在辣椒面要放夠才香。

吃完正宗陝西油潑麵和等待晚餐正宗北京水餃之間,就用看電影來打發時間。那天我選《 孫悟空三打白骨精》這部電影原因有二: 一來因為吃太飽了,腦滿腸肥適合看打鬥片;二來我在預告中看到鞏俐,大吃一驚,鞏俐演妖怪,非看不可。

電影情節有些「非典型」,劇情就是集中在孫悟空,唐僧和白骨精三個角色,其中白骨精更是亮點。當然電影本身有很多特效非常好看: 鞏俐和孫悟空大戰時的造型讓我想起《倩女幽魂》的「黑山老妖」;千軍萬馬的骷髏怪大戰孫悟空也讓人想起才剛結束的《冰與火之歌: 權力遊戲》中的人鬼戰爭。勞倫斯也因為聽我說鞏俐演妖怪起了好奇心,但後來被我發現他竟然看著看著還是打了瞌睡,白骨精知道了大概會懟一下: 「真的很傷人耶!」勞倫斯問我是不是要用這部電影寫點什麼 (我的「司馬昭之心」也不是新鮮事),他說,嗯,講妖魔鬼怪的電影… …我就告訴了他佛印和蘇東坡坐禪互看的故事,他可能覺得被我偷笑了一下。

當然電影不可避免以中國傳統佛教為敘述背景,孫悟空,唐僧甚或菩薩都在既定印象範圍,「女主角」白骨精則不是那種一想到唐僧的肉就流口水的低層次妖怪: 她的「人設」非常苦情,成為妖怪之前是個可憐的小女生,被無知的村民汙衊為帶給村子咒詛和不幸的妖怪,最後被丟到無人山頂等死,因為巨大的苦毒無法宣洩,她乾脆就當妖怪為害世人。她要吃唐僧是因為吃了就可以繼續當妖怪,不用轉世為人。我想,她可能醒悟到當人不會比當妖怪好到哪裡去。唐僧幾次幾乎命喪她手,還好有孫悟空才能轉危為安,驚險萬分。但幾回合下來,唐僧也知道了她的身世,開始同情這個妖孽。故事的高潮就是被打敗的白骨精即將煙消雲散化為烏有之際,唐僧決定一死來度她投胎入世,於是要求孫悟空殺了他,結束他的性命。孫悟空起先那裏肯從,但聽了唐僧幾句話,終於回心轉意,成全了師父(當然唐僧最後還是會活過來,不在話下)。

唐僧那幾句話的意思是,如果他見死不救,不幫助白骨精轉世為人(畢竟前面鋪陳了白骨精最初是被陷害的,不是自願當妖怪的),就算他取到了經也是沒意義,言下之意,度人重於取經。我想這帶有宗教返璞的意味。這段話讓我立刻想到了聖經中耶穌的教導:

耶穌聽見,就說:「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經上說:『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這句話的意思,你們且去揣摩。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馬太福音9:12-13)

耶穌說這段話的背景是,他被指責常和稅吏和罪人一起(當時的猶太人社會,稅吏很被看不起,因為替羅馬帝國向猶太人收稅,有點像是猶奸)。他看到一個稅吏叫馬太,就呼召他。馬太就放棄了一切跟從耶穌成為耶穌的門徒去傳福音。耶穌這段話的意思也很明顯,祂看重的是真正發自內心對人的憐憫和善意,而不僅僅是外在的宗教形式。

電影的內容畢竟是神話故事,但背後隱藏的教化和我所聯想的,中間仍有巨大的不同: 白骨精殺生無數,這些罪孽並不能因為她前世的無辜而不需要付代價,唐僧為她死,只是在於憐憫,卻沒有處理她的罪。罪的本身都是需要付上刑罰,否則沒有公義可言。換句話說,如果白骨精只是停留在怨恨,卻沒有對後來自己的錯誤真正悔改(知錯認錯並且改過)並付上該有的刑罰,唐僧成就的只是他自己的良善,卻沒有公義。這個憐憫缺乏公義的支撐很難生出意義來。

耶穌在世召罪人跟從他,他看到他們罪中的不幸和無望(這個罪主要的說法是人的罪性,不單指人所犯的罪行,但是罪行往往是罪性牽引出來的),祂的憐憫和愛到了一個地步,是願意死在十字架上,對十字架刑罰有概念的都知道這是極其殘忍的酷刑,更重要的是,耶穌並沒有犯罪,這當中說明的是,祂擔負了罪人的罪,免除了罪人必須付的代價,但這也仍舊會有一個問題,公義在哪裡? 罪人憑什麼「無罪開釋」?  我前面說過,罪是要付代價的,我們必須知罪認罪和悔改並且接受懲罰,上帝可以饒恕我們,但卻不能跳過罪。所以,上帝透過祂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的死,在我們身上成就了恩典和公義,我們若拒絕相信,就無法在這個恩典中與上帝產生連結,耶穌的死只能對相信十字架的人產生真實的意義,也就是我在《江湖兒女》一文中提過的: 相信的人得以「因信稱義」,脫去罪人的枷鎖,在上帝面前成為人生有盼望的義人。

人生苦短,文章苦長,最後,我就用這段經節作為全文的結束:

「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哥林多後書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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