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難

講真,我不是個喜歡說「愛」這個字的人(個性偏嚴肅使然,我猜)。總覺得說得浮濫,會稀釋這個字的純潔性。君不見,電影中常見深情無悔的硬漢是不輕易啟齒這個字的。

前兩天朋友聚會,大家坐在一起談「上帝的愛」。坦白說,這是基督徒的福音主題強項,因為,主耶穌已經為我們總結了整本聖經精義,就是「愛神」和「愛人」。而且,我們能夠愛也是因為上帝先愛了我們。我們終其一生學習,效法,傳揚都只能像滄海一粟,遠遠不及萬分之一。

在場的基督徒很自然地分享了自己的實踐經驗,包括了勞倫斯,句句鏗鏘,聽了我也肅然起敬。不容易啊! 不可愛的人何其多!

人人需要愛,不用多說。上帝就是愛,所以,我們需要上帝。這個邏輯如果容易被接受,我想我們基督徒就可以輕輕鬆鬆地躺著傳福音為主做工了。一位朋友問,如果他做到了基督徒所謂的愛人(換句話說,就是對人有良善之心,善待他人),不論行為或內心,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那他和基督徒有什麼差別?

我內心的想法是這樣: 差別在於一個上天堂,一個下地獄 不能上天堂。當然,說出來會傷感情,很沒愛。「好人」竟然無法上天堂,算了! 好可怕的基督教!

好吧! 告訴我,什麼叫好人? 人真的能一輩子都沒幹過壞事? 沒傷過人? 沒咒過別人死? 惡向膽邊生往往不需要太大的力氣,只需要足夠的怒氣。

我們行善(或愛人)往往是在行有餘力,心情不錯的狀態下,尤其是當行善的代價不大甚至舉手之勞。最近一部賣座的電影「寄生家庭」有一句台詞令人印象深刻: 富人的良善不是因為他們富有而良善,而是他們「可以」良善。這「可以」是「經得起」因為良善而要付的代價。反觀在生存線上掙扎的人,若善行需要付代價,我不敢說他們會掙扎,但絕不會輕鬆如富人。

所以,回到那位朋友的提問,他的良善和基督徒(我是指那些真正順服上帝的真理)的良善有何不同? 我想那位朋友可能也忍不住的想,基督徒愛人還需要上帝不斷地耳提面命? 一點不假,基督徒需要常常被提醒,因為善行不會永遠無條件地,恆溫地,無差別地被奉行。我們需要誠實地看待人性,對基督徒而言,我們的人性就是與生俱來的罪性。帶著罪性的我們,常常被試探去拒絕(或逃避)善行,當我們缺乏一些勇氣,耐心,同理心的時候。我們需要上帝接納的愛,接納不完美卻願意學習去愛的我們。

靠自己行善的人只能靠自己勝過自己的軟弱。就像給自己造一個神來幫助自己,而那個神就是他自己。他的生命就無法因為倚靠上帝,過一個「與神同行」的人生。

一位牧師上課時問我們,與人同喜容易還是與人同悲容易? 你會回答什麼? 如果答案和我一樣,那你就會同意我前面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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