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生活仍有詩意的嚮往

對生活仍有詩意的嚮往

因為讀了一本書: 《觀察的藝術》(Rob Walker),讓我重啟荒廢(或說能力基本缺失)的觀察能力。最近這幾年,我深受眼疾所苦,甚至到了一個驚慌不已的地步:常常閉著眼睛學習適應黑暗無光的世界。

我的「悲劇情懷」連帶也讓我意識到,這個世界有許多值得我凝視並為之動容的景象,我不能再錯過了……於是當我看到這本書,就毫不猶豫地購買閱讀,畢竟行動也需要知識的累積和指引。另外,我家弟兄勞倫斯觀察力相當敏銳,算是我的對照組,每次他經過某地或初次見過某人,之後偶然提到一些觀察細節,常常讓我驚駭莫名,懷疑當時我們是否處於同一時空,羨慕忌妒之心更是油然而生。

書名雖有藝術二字,本身是一系列的觀察練習:把「有意識或有目標性地觀看週遭事物」透過花式變化累積出一種藝術視野和想像,真是讓我看完書本最後一頁就想要起而效尤。而這些觀察練習基本上也是藝術學生養成訓練之一。想想,當我們用另一種眼光、心態、方法觀看事物,生活彷彿進入另一個全新的世界:一個「顏色可能跳脫出原來的概念、形狀可能隱藏許多嘲弄密碼」的世界。當然,觀察不止於視覺,聽覺、’嗅覺甚至觸覺都是身體觀察萬物的觸角。

我一直有的一個信仰體悟就是,神造萬物並看為美好,為要讓我們和祂同享其中美善,我們也能因此更認識神祂自己。生活本身並非處處花香鳥鳴,但不禁止我們去感受,透過不同路徑去捕捉那些近在身旁的趣味和詩意。

今年,我給自己的目標也是如此。

PS 和「菲菲特」共勉

張貼在 雜文, 讀書筆記 | 標記 | 對生活仍有詩意的嚮往 已關閉迴響。

童年 ‧ 摩托車

在一次家庭聚餐酒足飯飽之際,我的鄰居 Jerry 提起他在台灣的童年過往,談到他爸爸每年夏天都要騎摩托車帶著他,父子兩人環島流浪一個月,帶著極為簡單的衣物(Jerry說就是多帶一套衣物換洗),風吹日曬雨淋呼嘯在環島的馬路上(完全是字面上的意思,非形容詞),暢快地不得了。

我問他:「這樣的旅程需要做什麼準備? 」「準備什麼呀! 又不是女生!」Jerry露出睥睨神情。 「那你們住哪裡呀?」我想他爸應該是用「出外靠朋友」來解決住宿。沒有半點猶豫,Jerry帶著自豪的語調說:「睡在學校裡呀! 而且還可以順便洗澡上廁所。」我瞬間想起了小時候放暑假的校園,鳳凰木陪伴了畢業生之後仍然繼續怒放著火焰般的花朵,蟬鳴如魔音傳腦般響遍空盪盪的校園,一對父子自帶塑膠水管和打開水龍頭的起子(不知道為什麼,那個年代,只要學校放假,洗手台的水龍頭就會被工友拔掉扭頭,而無法用水,是怕孩子們跑到學校玩水嗎?)總之,我也不難想像,他們父子在我們小學生平日下課鄭重其事洗手的洗手檯邊一手拿著肥皂(這一點,Jerry肯定他們真的有帶肥皂出門),一手拿水管大沖特沖。想想騎了一整天摩托車,灰頭土臉應該算是中肯的描述。

關於他們如何解決吃飯的問題,也讓我印象深刻。Jerry說他們一路只需要買白飯,他爸出門時就會帶上三種無敵白飯配菜: 鹹魚、鹹肉、醬菜(都是自製裝在罐子裡, 夠鹹,也不會變味)。極簡的行李中,他父親還是會奢侈的帶上釣具,因為偶爾可以在溪邊釣魚,漁獲拿到餐館花點小錢代煮,打打牙祭。我問Jerry天天吃鹹魚鹹肉和醬菜不膩嗎? 他詭異地笑了一下說,現在想起來仍會流口水, 因為他爸爸總是等他餓極了才開飯,吃飯怎麼會不香。我們現代父母就是學不來這一套。

我問他,旅程中什麼記憶讓你感受最深? 當然,這是個平庸但做作的問題,Jerry礙於吃人嘴軟,也看到聽眾很投入,於是故作深思狀,緩緩說道,「下大雨時,來不及找到合適的地方停,我爸就載著我騎得很快,雨打在身上真的很痛。」「那最開心的事呢?」「在河邊脫光光玩水啊! 」我過一會兒才恍然大悟,台灣的夏天可是極其炎熱的。

說真的,任何擁有這一段回憶的男孩子應該很驕傲,那是很粗曠的父子Bonding形式。 Jerry說他姐因好奇心之故參加了一次,正確的說是剛開始沒多久就折返了。坦白說,是我也做不到,光想到上廁所的難處就夠了。至於Jerry 的媽媽,在這個男性同盟大旅行的事件中,她站在一個比較忿忿的立場。Jerry無奈地解釋,他媽無法了解,出門在外不可能隨時報平安,我們是騎到哪玩到哪,很多地方是沒有公共電話啊(那仍是電話的時代),而且我們回家時全身都很臭。我可以理解他媽媽為什麼嘔氣,摩托車,肉包鐵啊。

我想寫Jerry的童年,是因為有一種我說不出的感動。他爸用隨興的,探險的,且物質極簡的方式,讓每一個夏天都成為兒子的成長鍛鍊。甚至,我想他爸並沒有想這麼多,也沒有任何目的,因為旅程的本身就是目的。對我來說,這是最難也最珍貴的部分。

張貼在 雜文 | 童年 ‧ 摩托車 已關閉迴響。

美滿婚姻

在葛林短篇小說全集中有一篇叫《兩個溫和的人》,中間有一段讓我非常喜歡,用男女主角的一頓晚餐進程描述完美婚姻的階段風貌: 「… … 就像一樁美滿婚姻:探索的階段已然結束 — 他們剛剛通過了嫉妒的考驗,而今已是安詳平和的中年階段。時間與死亡是眼前唯一的敵人,而咖啡則像是老年的警告。在那之後,就必須以一杯白蘭地來壓制悲傷,雖然只是徒然。」

雖然說的是兩個在公園相識的中年男女的一頓偶然晚餐,整個過程基本上就像是政論節目常出現的詞彙"首戰即終戰"的命運。但大師葛林的描述讓人深刻的從短暫的用餐流程想像出尋常走完的婚姻風貌(走完基本上就是完美了,不是嗎?)

最近勞倫斯的一位姪女要結婚了,因為疫情關係,不能親自參加,只好透過一段視頻給予祝福。我們為了以示慎重,選了個戶外好山好水的地點,準備「侃侃而談」。勞倫斯用了茶來比喻婚姻(因為我們帶了茶具在戶外泡茶),但他馮京馬涼地說茶越喝越香,剛聽不以為意,後來我發現應該是酒才對吧! 不過,深層想,茶味婚姻是否比酒味婚姻保險? 婚姻要走到濃郁不減,多費力也多無助啊! 喝到如白開水的婚姻是人生現實,務實點看,白開水起碼健康。年輕人憧憬的婚姻如加味茶,平淡無趣的水簡直沒靈魂。 然而這才是挑戰的核心,因為我們終究會走向失望(沒有人永遠處於高能狀態,是吧!)。但大半走入老年的人不在乎趣味了,在乎的是陪伴。年輕人不走到那一步,無法明白,因為只能靠體會,還是如人飲水。

要讓這篇文章避免說正確的廢話有點難,剛好聽到了一位傳道人對婚姻的看法,我就分享一下。他說,單單以「愛」為基礎的婚姻是極其危險的,因為婚姻的基礎是「約」,剛聽會聯想到「一紙婚約鎖死多少不幸」這種傳統悲劇,但沒有嚴肅承諾的婚姻終究也容易成為喝膩的加味飲料,衍生的只是形式不同的「不幸」。傳道人坦承,婚禮即將舉行前不久,太太問他,愛不愛她? 因為他們認識不是太久,傳道人不想隨便敷衍,於是這麼說:「我可以向妳保證,明天的我一定會比今天更愛妳。」其實,以當前社會風氣的觀點,我估計這句話會有負評,婚姻中的愛情隨著時間長期遞增的故事多嗎? (憤世點,有時候維持平盤就是一種勝利)。

對即將走進婚姻的基督徒來說,他們必須承認人的罪性,並從這種認知中認清人性善變的本質。婚姻走向善終必須有神在當中,來幫助我們實踐這個超越人性能力的誓約。葛林痛恨這個約綑綁了他的快樂,終其一生和上帝槓上,但我想他明白,逃離婚姻日常的約束,尋求永不掉色的美滿婚姻生活,如同不用切菜洗盤的燭光晚餐,只有一頓飯的快樂時間。

張貼在 雜文, 讀書筆記 | 美滿婚姻 已關閉迴響。

Remember me — 參孫的禱告

和Ying 姊妹開始固定查經,我們從《士師記》這本對我來說充滿黑暗情節的一卷書開始(出於一種偶然的選擇)。 《士師記》裡為人所知的士師有不少都很傷腦筋,而且是每況愈下。

參孫,一個力大無窮的士師,卻也因此異稟成為了悲劇英雄。他性格充滿瑕疵:任性、自私、好色、且易衝動,並且輕看自己士師的職責,當然我也強烈懷疑他「任職期間」是否敬畏上帝。在他生命最後一博的時刻,他向神做了一個禱告。禱告中的一句話,「主耶和華啊!求祢眷念我 (O Sovereign Lord, remember me)。 」突然之間,深深撼動我。

人在危急患難之際求告神,很正常。例如,耶穌被釘十字架時,其他兩個被釘十字架的犯人中的一個人也曾說過類似的話,「耶穌啊,你的國降臨時,求你記念我」(Jesus, remember me when you come into your kingdom)

其實讀中文時,我沒多大感受,而是看了英文,內心悚然一驚,彷彿參孫在死前一刻的人生跑馬燈,霎那間全在這短短的"remember me"中如江河滔滔的宣洩而出。他一生大部分事蹟很難被正面評價,但他竟然對神說,求你「眷念我」。他無視於這一生的破碎讓神審視,一覽無遺的同時,他希望神眷念。眷念什麼? 這麼一個曾被聖靈充滿卻不知感恩的人!

激進點,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是參孫。當然,我們的內心會不自覺的想,哪有! 起碼在道德標準上好太多了。坦白說,我常常也很自我感覺良好。參孫憑什麼讓我覺得有代入感? 我想是求告神的關鍵時刻吧! 我們和參孫一樣,我們勇於向神認錯,求神饒恕我們所犯的罪過,因為我們確信神是「守約施慈愛」的神;神顧念我們的軟弱;神不輕看我們憂傷痛悔的心。但我們常常希望是「毫髮無傷」地得到饒恕。

但參孫沒有。那時的他已經是一個被神轉頭不顧的人。絕望中,他不迴避他需要付上生命的代價,但求神恢復曾經給的恩典:無人匹敵的力量,讓他可以和非利士人同歸於盡,報仇雪恨。若神垂聽禱告,那將會是他死前一兩分鐘的禱告。他知道,神若眷念他,他便可完成作為以色列士師該完成的任務: 消滅敵人。隨之而來的死亡並不是參孫關心的,因為行屍走肉地活著是令他痛苦的,但令他更痛苦的,我相信是與神的隔絕。於是,他向神大聲呼喊哀求,義無反顧,Remember me!

我們的神聽見且應允了。一如耶穌應允了十字架上的強盜:主必和他同在樂園裡。為什麼? 若人一生做了那麼多神不喜歡的事,在生命的盡頭,一個簡單的禱告,竟然改變了一切?或說塗抹了一切? 是的,因為求神眷念的是「我們的不配」,眷念的是「祂曾經的立約」:祂說,我必不撇下你,也不丟棄你。(參申命記31:8)神的公義和慈愛,永恆不變。這是我們信祂的確據。我想參孫最後明白了。

張貼在 雜文 | Remember me — 參孫的禱告 已關閉迴響。

一位哲學老師的故事

我對伊莎貝拉雨蓓的認識來自於念大學時看了一部她主演的電影: 《編織的女孩》。故事講什麼全不記得,但就沒忘記她在片尾空洞的眼神,彷彿靈魂已經被鎖在一個不見天日的地方了。

晃眼一過,歲月無情。伊莎貝拉雨蓓在螢幕上的樣子仍然看不出老態,這回她演一位教哲學的高中老師。這也難不倒她,總覺得她所有的角色都是那麼特立獨行,和妥協無緣。這部法國片片名《L’avenir》是「未來」的意思,中文翻譯成《愛情未來》,加上愛情有點俗,連文藝腔都沾不上,可惜了。

電影內容其實也很平淡,描述伊莎貝拉雨蓓這位中年的哲學老師,在短短的時間內經歷了丈夫出軌(也是高中哲學老師),而後離婚;依賴又任性的母親過世;自己過去寫的一系列哲學教科書被出版社嫌棄沒市場;兒女對她也有些隔閡(因為她有心事都和自己教過的高徒分享)。影片中我們仍可以看出她努力扮演好每一種身分: 女兒、妻子、母親、師長。客觀地說,她也算是方方面面都稱職了。

看完這部片,我不知道重點該擺在哪裡? 失了味的婚姻生活? 女性有自己一片天才是最重要? 時候到了要放手? 人生要善待自己? 坦白說,我想都可以套用,但用力過猛就老套了。許多場景除了瑣碎的生活對白,就是關於哲學的思考。畢竟她是哲學老師,而且又是法國人,話題中有哲學命題很自然(我覺得世界上再沒有像法國人這樣人人愛談哲學了)。基本上,她的人生困境平凡無奇,她沒張牙舞爪,也沒清高淡定,就是用知識分子的文明調調去面對,例如和前夫分財產時,她唯獨對前夫拿走一本重要的書發脾氣,因為裡面寫了很多重要的眉批。我不認為這含有矯情成分,反而讓我看到一位熱愛哲學的高中老師她的生命有一種飽滿和清亮。

片中有段場景是她去山上拜訪過去的高徒順便待在那裏度假散心,那裏群聚了一批憤青,喝酒吸大麻高談闊論。曾經短暫擁抱過共產主義的她,看著這批離群索居卻又對前途茫然的年輕人,已經無力談論烏托邦的夢想,只能困在她中產階級的失敗婚姻中,抱著貓在夜裡哭泣。哲學對世俗的小情小愛往往高冷無力。但是,她在她母親教堂告別式上的致詞,卻誠實到令人動容:直接抱怨上帝對她的遭遇沉默;懷疑上帝是否在意她的哀傷,卻在最後說了一句讓我很驚訝卻感動的話:

" Rien ne me serait trop cher pour l’éternité. " (和永恆生命的代價相比,這些都又算的了什麼 ! )

希望我沒聽錯,因為我覺得哲學通常都是用來質問上帝的,她卻做了這樣一個反轉式的結論。不過她也說了,我們的人生就是在對上帝的質疑和信念中交織而成的。她讓我想起了格雷厄姆‧格林(Graham Greene),一位對上帝賭氣很久的偉大作家。他那本《戀情的終結》(The End of the Affair),是我會重複讀的小說,希望未來有勇氣寫下我的讀書心得。

張貼在 電影隨想 | 一位哲學老師的故事 已關閉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