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 艾莉絲孟若

知道愛麗絲孟若也是在她得了諾貝爾文學獎以後,但從未想要找她的書來讀。只知道她偉大的作品都是在廚房的餐桌上完成的。女性、寫作、廚房,這三個字讓我聯想到維吉尼亞吳爾芙的名言: 女人要有自己的房間和一筆屬於自己的錢。廚房應該就是孟若的房間吧! 其實,無處不是女性人生的戰場。我沒自己的書房,不過勞倫斯也沒有,所以不能理直氣壯地為自己抱不平,而且餐桌真的比書桌親切太多,放得下電腦,書本,下午茶和可口的零食。

但是從開始讀孟若的小說以來,往往讀完會有恍惚之感。為了減輕情緒負擔,規定自己一次讀一個短篇。孟若的短篇小說不難讀,尤其對比以前總是在唐諾的書裡和他沉重的思慮兜著轉。孟若的小說對我來說仍是容易識別的西方文化氛圍,她寫人情世故,場景多半集中偏冷的北方雪國農場或小鎮,中下階層的庶民拮据生活,寫實且瑣碎的困頓掙扎… …這些其實也不難進入人物心理,尤其文中人物心思瞬間的糾結或轉折,常讓我猝不及防的陷入悲涼無力狀態:彷彿看著在轉輪上不停跑著的老鼠。孟若對信仰有種心不在焉,但人物的結局老是讓我想到芸芸眾生輕如鴻毛的生命是活著用來無語問蒼天嗎?

來說說她的一個短篇「山裡來了熊」。因為是剛看完,記憶猶新而且我覺得好像曾拍成電影。這個短篇故事中完全沒有熊出沒的情節,也許我沒悟出其中關連。故事的主角說的是一對結婚快五十年的夫婦(菲歐娜和格蘭特)他們婚姻的故事。故事中的妻子菲歐娜晚年失智,格蘭特不得不送她去安養中心。出乎意料的是,菲歐娜在安養中心竟與另一位老先生奧伯里墜入愛河,格蘭特的心裡雖然不是滋味,也莫可奈何,每次去探望歐菲娜時,只能眼睜睜地看著不太認得自己的妻子和另外一個男人心心相印,相依相守,但這個意想不到的狀況也沒阻擋丈夫殷切探望妻子的心。在大學當教授的格蘭特看來是深愛妻子的,只是長年的婚姻中,因著學院風氣敗壞,格蘭特也沾染了出軌習性,妻子的靜默維繫了婚姻。故事的高潮在於奧伯里突然被他自己的妻子瑪麗安帶回家,歐菲娜經此打擊,不食不眠,健康迅速下滑。院方因此警告格蘭特可能越來越糟,格蘭特不得已只好去找瑪麗安商量,希望他把奧伯里送回安養中心,好讓歐菲娜急遽下滑的健康得以恢復。

其實格蘭特明白這樣的要求並不合常理,也略顯尷尬。瑪麗安則因著經濟困難,無法負擔安養中心費用,於是斷然拒絕他。但卻在一番交談之後,年輕的瑪麗安與格蘭特對彼此都有了好感,兩人開始約會。心機算盡的格蘭特甚至想藉此讓瑪麗安對自己言聽計從,同意把奧伯里送回安養中心…

故事在反轉中結束:格蘭特回去安養中心探望菲歐娜時,承諾可以把奧伯里帶回來,菲歐娜竟然恢復了往日對格蘭特的記憶(同時也忘了奧伯里),對著格蘭特展現往日促狹的微笑,並深情地試探他是否會想要遺棄她…

故事本身情節就引人入勝,但更讓人著迷的是那些飽滿卻又隨意的書寫。

比方說,我非常喜歡格蘭特離開瑪麗安之後,孟若對格蘭特心境的描寫。對格蘭特而言,他不難想像瑪麗安對他的建議是輕蔑的,因為他也是來自於像瑪麗安這樣階層(格蘭特母親是寡婦,在小鎮當櫃台):必須非常務實面對人生冷酷的現實。格蘭特這樣描述菲歐娜家庭是「他們過得太輕鬆,受到太好的保護,或讀太多書,所以腦袋不切實際。他們搞不清楚現實。受過教育的人,學者,像格蘭特信奉社會主義的岳父岳母那種有錢人,都搞不清楚現實狀況… … 因為他們運氣好到不公平,或者生來就很笨。」格蘭特後來因為岳父的協助去大學當教授,長久下來讓他忘了務實人生的景況,如同他猜想瑪麗安對他的看法是「腦中盡是無聊的知識,運氣好到不明白人生的真相,不必擔心如何保住房子,還有閒工夫想那些複雜的事..」所有的務實都是經過生活中的掙扎所淬鍊出來的。但有時我們卻被後來的生活馴化了,在務實的本質上,添上了一抹彷彿不知世事的天真。

孟若的文字就是這樣在瑣碎的生活中盡現生活的本質,如同我們在炎夏中把手放入波光粼粼的河水中,卻是一股沁涼透入肌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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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異的時代

最近我認識的一位大陸友人「終於」回國了! 這個「終於」,在一個荒謬的,困難重重的狀態中變得難能可貴,劇力萬鈞。我想像朋友抵達終點時的喜極而泣… …也許我想多了,朋友應該是冷靜地審視周遭,一切悲歡喜怒都只能是內心戲。

在這段必須被圈在家裡的疫情嚴峻時刻,應該讓很多人再次感受到「一家人」的定義就是都在一條船上。不過,最好不要擴大範圍去解釋這條船,否則失之天真。我們對任何群體彷彿都必須重新定義;彼此之間的責任與義務都必須重新審視;在真相不明的當下,所有事情往往只剩下本能的理解和下賭注般的判斷。

我看評論看報導,媒體正確演繹著「人人一把號,各吹各的調」。我想方設法想擷取其中可能的智者之言,想避免成為被洗腦的群眾,然而,卻仍然感覺自己像不斷吃盡各種號稱健康食品的虛弱病人,冥冥中感覺一切終將歸於無有。

我仍然想再說一次青蛙和蠍子的故事。想過河的蠍子要求青蛙幫忙,青蛙擔心過河途中被蠍子螫死,於是拒絕。但蠍子保證不會這麼傻,畢竟螫死了青蛙,自己也會溺死。青蛙被說服了,同意背蠍子過河。然而在過河途中,蠍子仍然螫了青蛙,青蛙大喊你這個笨蛋,為什麼螫我? 我們都會死啊! 蠍子無奈地說,我沒辦法,我就是這樣啊!

青蛙的善行終成悲劇在於輕信,但是,青蛙就算知道蠍子的本性,可能依然不會拒絕。故事的重點對我來說,不是蠍子的惡,而是青蛙的善,當然這是非常沒智慧,甚至愚昧的善。我為什麼仍然被這個故事感動,我自己也很疑惑很久。我記得這是看電影時,男主角為了救人犧牲自己時,對同伴說起這個故事,當時他說他沒辦法不救人的理由時,他說了這個故事。我為男主角「吾往矣」的愚勇感到生氣,卻也流了半缸淚。

在惡意橫行的洪流中,我想,必須勇敢又有智慧地堅持面對混沌世界的善意,才能對抗這奇異的時代所造成的人心扭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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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的路

我年輕時曾在一個外商公司工作。一日,新來一位外國男同事,名叫「Louis」,需要個中文名字,我們幾個公司女生懶得多想,隨便連名帶姓地就取了個「葛路易」把他打發了。他帶著崇敬的神情請教我們「路易」這個中文名字的意涵,結果發現直譯竟是「簡單的路」,他的臉立刻垮了下來,我們卻是哈哈大笑(那時的我為什麼這麼壞!)

名字某種程度上總是代表著我們對生命圖像的想望。為什麼「簡單的路」這個意涵讓我外國同事沮喪? 難不成他喜歡複雜或困難的路? 若給他取名「路難」,他恐怕也不樂意。「簡單」在比較負面聯想上容易連結到「單調」、「不費力」、「沒內容」,甚至「沒想法」(這個牽涉到智商,更難受)。不然,同類詞語中我們會選「簡約」(帶著謹慎意味的簡單)、「極簡」(走極端往往帶出風格)、簡樸(反璞歸真的宣告)。

「簡單」的相反是什麼? 當然答案千百種。但是,有一種答案我相信是大家都會接受的,就是「豐盛」。說真的,「豐盛」和「簡單」並不相悖,甚至在一些很哲理或禪意的想法中,豐盛常存在於簡單中,對掉亦然。但我想葛路易當年對名字所投射出的人生想望應該會更接近:走上一段豐富之旅。

豐盛的生命經驗不也是當今世界很多人在追求的嗎? 人生苦短,對積極生活的人來說,所謂豐富的人生應該是追求最新、最多元、最酷的體驗。對活在末世想像的人們,唯有速食眼下所有華麗事物,才是王道,因為人死如燈滅,痛快活著,現活現賺。當然,大部分的雞湯文章也鼓勵我們認真活在每一個當下,點成線,線成面,織錦緞面般的人生何嘗不值得擁有?所以,我們旅行,探險,嘗試新事物,追求飽滿的生命經歷,因為想在闔眼那一刻對得起自己,不枉此生。

只是,我們真的受得了天天嘉年華嗎? 或是隨時的驚奇破表? 其實不論我們追逐豐盛或反其道的簡約,往往因為曝曬過多感動而疲乏,更不要說越來越短暫的幸福感。世界的每一個繁華,都如煙花一瞬,每一個浩劫,常常捲土重來。而人自己所追求並且想抓牢的豐盛,卻如黃粱一夢,轉眼成空;如清晨朝露,去日苦多。

開始起草這篇文章時,世界尚未進入瘋狂的新冠疫情飆升,而現在卻已是愁雲慘霧,未知恐懼籠罩全地的時候。有人說天地不仁,有人說世界即將進入資源掠奪的爭戰,更有人說人類已經走到盡頭。不喜歡簡單道路的葛路易此時此刻若能選擇,相信他會避開多舛的路途。但我更希望他已經選擇了一生跟隨上帝的道路。因為,上帝賜下的平安會讓時不時憂慮的他不致失去盼望,上帝應許的十字架救恩也會讓他不因眼前的災難而終日惶惶,更寶貴的是,上帝的豐盛會讓他不論在困境或順遂之境,心中的喜樂如永不枯竭的江河滔滔。

約翰福音10:10說,「盜賊來,無非要偷竊、殺害、毀壞;我來了,是要叫羊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

是的,願世人都能走上上帝引領我們走的簡單卻又豐盛無比的道路:簡單是因為我們不需要對付內在無窮無盡的慾望;豐盛則是在平淡與富裕之間我們都能自在享受神所賜下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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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 study: 一個圍城的故事

前兩天一個網路聚會,大家一起查考舊約經文: 列王紀下7:1-20, 因為有一半的人並未信主,對聖經完全不認識,所以討論經文深層的意涵便產生了困境:討論隱隱籠罩在一種雲霧繚繞中…

簡單說,這是一個圍城的故事。於是我想嘗試把這故事的前世今生用一種沒有太多術語的方式簡單介紹一下,希望能把一些空白給補足了。

故事發生在公元前第九世紀的北國以色列,其國王約蘭在位期間(851 B.C. – 842 B.C.,所以這個北國以色列和現代以色列國家的概念是要區分的,不過也是現代以色列國家的歷史),當時的都城撒馬利亞被亞蘭王軍隊圍困,撒馬利亞城彈盡糧絕,出現很嚴重的飢荒( 甚至易子而食的狀況已經發生),以色列王沒有自我反省,而是把氣出到先知以利沙身上,決定要處決他,當以色列王和軍長去以利沙那裏,沒想到以利沙卻仍照樣發出預言,說道,耶和華如此說,明天這個時候,敵人會離開,城內食物會多而便宜到不可思議的低價。軍長聽了,無法相信,便吐槽說,耶和華上帝即使開了天窗也不可能發生。以利沙秒答,你會親眼看見這事的發生,可是你卻是吃不到糧食。故事教訓之一,千萬不要對先知吐槽。

不熟悉聖經的朋友摸不著頭緒的問,這是什麼時候發生的事? 以色列王,亞蘭王又是誰? 為什麼圍攻撒馬利亞? 撒馬利亞在哪裡? 為什麼? 為什麼?

無法細說從頭,但我想大家肯定認識所羅門王,他是以色列統一時期的國王,統治時期大約在970 B.C. – 931 B.C.( 相對於中國西周時期), 他的父親大衛王(King David)相信大家也耳聞過吧! 他真正統一了以色列十二支派(以色列人先祖雅各的12個兒子分別發展出的支派),建立了大衛王朝。所羅門王雖然在文治武功和中國的西周王朝相互輝映,終究繞不過歷史盛極而衰的一再重複,所羅門王死後,公元前931年,王國一分為二: 北國稱以色列(由十個支派組城),都城撒馬利亞;南國稱猶大(由二個支派組成,其王都是大衛的後代),都城耶路撒冷(聞名於世的耶路撒冷聖殿還是所羅門王最早建造的)。南北兩個王國時而互鬥時而合作,但他們都時時面對邊界外族的環伺入侵。

當時,北國北邊有亞述帝國(它在722 B.C.把北國以色列給滅掉了,這個歷史時間概念就是,770 B.C.西周滅亡,平王東遷);東北邊境則有亞蘭民族(也就是這個故事中的敵國)。分裂後的王國畢竟國力減弱,更糟的是,在信仰上也開始變質,甚至去膜拜其他民族的神祗。當時的以色列王叫約蘭(注意,不要和亞蘭搞混),聖經中說他行上帝眼中看為惡的事。當時的北國歷任國王常常在信仰上不忠,膜拜假神偶像,引發耶和華上帝的怒氣(上帝愛我們不代表祂不會在我們悖逆時懲戒我們,因祂是慈愛並公義的神)。

所以,進入故事主軸了,被圍的撒瑪利亞都城很慘,國王不爽,就想殺掉先知以利沙洩恨。所謂先知,在以色列歷史中是很重要的角色,他們是被上帝呼召出來宣講傳遞上帝的話語和旨意。而且,不管中不中聽都要一字不漏的說。所以,以利沙和約蘭的關係應該是很不好的。當以利沙面對殺氣騰騰而來的王和軍長,卻傳遞了好消息,不過也詛咒了當時展現輕蔑態度的軍長。

先知的預言的確毫無懸念的應驗了,最先發現的是當時住在城門外四個大麻瘋病人。他們置之死地果然真的找到生路,在空無一人的亞蘭軍隊軍營找到大量的糧食和金銀珠寶。至於為何亞蘭軍隊突然之間全員倉皇而逃,並且留下滿營的食物牲畜和財貨? 聖經的解釋是「因為主使亞蘭人的軍隊聽見車馬的聲音,是大軍的聲音;他們就彼此說:這必是以色列王賄買赫人的諸王和埃及人的諸王來攻擊我們。所以,在黃昏的時候他們起來逃跑,撇下帳棚、馬、驢,營盤照舊,只顧逃命。」(列王紀下7:6-7)這些痲瘋病人不但飽食一頓而且得了不少財貨,但他們終究良心發現把這個好消息帶回城內,撒馬利亞城得救了,但那位軍長卻在城門口被蜂擁出城的人民踐踏而死。

在這個故事我們看不到以色列人對他們的神耶和華的忠心和信靠,甚至四面受敵時,國王還想要殺了傳講上帝話語的先知。照理說,如果撒馬利亞整城被滅也是不意外。但上帝的憐憫顧念悖逆的子民,讓圍城之危得以除去。其實撒馬利亞城被亞蘭人攻打已經不只一次,以利沙發預言救約蘭也不只一次,是因著神蹟撒馬利亞屢屢轉危為安,我看到的是上帝對人的一再忍耐和憐恤,希望人能真正認識祂是獨一真神,但人性就是冥頑和忘恩負義的時候多。當神給了一次又一次的機會讓他的百姓認罪悔改卻不得,那真正的滅亡就不遠了。北國以色列國亡於約蘭死後120年。

故事的正解並不是要我們就此絕望,相反地,上帝永遠不會離棄我們。祂已經愛我們,就會愛我們到底! 看看那痲瘋病人,我們的景況其實也是五十步之遙,我們的內心此刻不也對未來充滿不安? 我們面對人生很多是無法掌控的,只有放手一搏,走出去,去認識那位一直透過不同方式想要給我們真正平安的上帝,我們可能空手而返,但我們也有機會得到真正屬天的永恆的平安! 為什麼不給自己一個機會走出心中的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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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讀「愛在瘟疫蔓延時」之一

cropped-sand-hill-crane-3.jpg決定要買這本書來看,當然是因為唐諾老是引用這本書,如同他老是引用「迷宮中的將軍」。我是放棄了看「百年孤寂」,因為徹底被人名打敗。「愛在瘟疫蔓延時」也讓我頭痛,譯者決定每個人物的名字至少要有十個字組成,我猜出版社想大概想增加書的厚度。

在一個新冠病毒壞消息充斥一整天之後的夜晚,我一鼓作氣的結束這本書,彷彿裡小說情節的盡頭也可以給現實打上個句號。現實畢竟不等同於小說,真實生活看不到盡頭的恐慌仍然繼續蔓延…

我簡單說一下情節,男主角阿里薩和女主角費米娜在很年輕時是一對戀人,但是因為社會地位、時間和人性中不可測因素等等,費米娜嫁給了一位年輕有為家境富有的醫師,榮華富貴了一輩子。阿里薩則是癡心等待著費米娜,終生不娶,如同幽靈般地守候在她居住的城市。阿里薩為了解脫苦戀帶來的心靈傷痛,於是陸陸續續和數百名女子發生肉體關係。幸運的是,阿里薩也奮鬥成了富有的商紳。這是因為他考慮到如果如願等到了費米娜,他必須用優渥的生活繼續供養他的花冠女王。當他的等待持續了51年9個月又4天之後,費米娜終於成了寡婦,並打破心防,接受了阿里薩的愛情,兩人在垂暮之年走完了他們的愛情完結篇。

有人說,這部小說被標誌為馬奎茲得諾貝爾獎之後的另一個寫作巔峰,更是一部偉大的愛情小說:因為愛情持續了五十年之久,人一生幸運的話才會有一個五十年。可歌可泣的愛情,時間因素應該不能是唯一(或權重比最高的)衡量標準。充其量,屬於阿里薩自己的愛情是維持了這個長度,費米娜可不是。在我看來,費米娜追求的與其說是愛情不如說是人生每個階段的平衡感,相對於阿里薩有開後門嫌疑的精神忠貞,費米娜的「不執著」,是因為她看見自己可以和不可以的部分,我覺得智慧含金量比較高。阿里薩活脫脫的一個塗滿糖漿的自私又軟弱的男性,讀到最後,阿里薩對愛情的無限上綱終究無法給我太多的感動。尤其他最後一個肉體戀人不僅是一個十來歲孩子,而且因為被始亂終棄而自殺。讀到最後,竟是讀出了警世小說的況味。當然,我也得安全的說,在道德制高點上看待愛情的狗皮倒灶,也是虛偽。

很難否認,渴求愛情是因為我們孤獨,然而弔詭的是,愛情才是讓人感覺更加孤獨的元素:因為沒有恆定不變的愛情,我們命定要在追求中知道終將失落。

我還是感到些許安慰,因為費米娜成就的不是阿里薩老謀深算為「愛情而愛情」的愛情,而是她失而復得之後覺得她值得擁有的。她的高度在阿里薩之上。人生的高度有時不是因為資質,不是因為聰明,而是因為那一點真誠和幸運。愛在瘟疫蔓延時相片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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